一、市外事侨务局能为民营企业人员出国(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提供哪些便利措施?
为方便民营人员赴亚太经合组织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商务活动,我市外事侨务局在外向型企业中大力宣传推广“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可凭该卡及本人因私护照在五年内多次进出亚太经合组织相关经济体,每次入境最长可停留2-3个月。
具体免办签证的16国包括: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和俄罗斯。
二、什么样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呢?
根据现行规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企业须具备3个必备条件:一是依法登记注册;二是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高、效益好;三是与APEC相关经济体有商务往来。申请人可以是国有企业人员,也可以是民营企业人员,还可以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内地)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无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了解详情可以登录市外事侨务局网站(http://www.zjwq.gov.cn)查询。
三、在出国之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遇到突发或紧急状况时应怎么处理?
出国之前可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仔细查询记录有关旅行国的法律法规、风土人情和24小时领事保护的热线电话,以及各种安全提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同时要注意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选择境外娱乐项目,提前购买意外险和医疗险。一些国家医疗费用比较昂贵,购买保险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后顾之忧。在国外遇到突发状况时,不要上前围观,要想办法尽快远离危险地区,还要提前掌握一些急救常识,做好自救和求救。在到达旅行国后,要第一时间保存好当地警察、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求助电话,遇到危险时,才能马上发出求救信号。遇到旅游纠纷时要妥善相关证据,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向航空公司、旅行社提出维权诉求,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四、市民在国外旅行时遇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领事保护,我驻外使领馆可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市民如在国外遇到交通事故、犯罪分子侵害或其他意外时,除立即报警外,还可以报告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我国驻外使领馆可提供的服务有:安排适当人员听取当事人的受害情况;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当事人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换)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当事人与家人、朋友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提供的服务是:不能调查案件,不能代替当事人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当事人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出国人员在外国被羁押或监禁时,有权要求面见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官员。领事官员将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前往探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
如果您在海外需要帮助,请拨打海外领事保护热线(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也可以拨打我省的领事保护服务热线(24小时):+8620-81219207 8121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