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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

发布:2018-07-27 信息来源:商会秘书处

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加快推进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的目标下,广东、深圳、珠海、广西、海南、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实现了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


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是通过检验检疫申报数据和放行等业务信息互通互认,以“三通”(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两直”(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从而在受理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监管、签证放行等业务全流程环节实现检验检疫一体化。


湛江的企业到茂名、广州等广东省内任意局,办理以4408开头报检号的报检业务,这叫通报;再到高明、黄埔等广东省内任意局,申领4408开头的证单或通关单,这叫通放。


采用“三通”模式后,在同一个直属检验检疫局范围内,企业可自主选择到任意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在另一个机构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在第三个机构办理签证放行手续。


“两直”:“进口直通”:企业可以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出口直放”: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口岸除必要的风险监控措施之外,一般不再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