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贸易协定是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较为优惠的关税,单个成员国保持其独立的对非成员国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是一种区域经济合作,及成员国之间针对贸易往来签订相对应的贸易协定。
一、我国各优惠贸易协定及安排概况
代码 优惠贸易协定名称
代码 | 优惠贸易协定名称 |
1 | 亚太贸易协定 |
2 |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 |
3 | 香港CEPA |
4 | 澳门CEPA |
6 | 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 |
7 |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 |
8 |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 |
10 |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 |
11 |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 |
12 | 中国-秘鲁自贸协定 |
13 | 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
14 |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
15 |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 |
16 |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 |
17 |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 |
18 |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 |
19 |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 |
注:其中绿色部分为已实现电子数据联网的协定及安排
二、如何享受优惠贸易协定政策利好
① 企业可以通过查阅《税则》了解产品是否属于受惠清单项下。
② 了解进口产品是否属于受惠清单范围以及关税税率情况。
③ 了解关税减让幅度和降税进程,做好成本核算。
④ 签订合同,要求外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增加伪证等赔偿条款。
⑤ 按协定要求检查证书格式和内容,可要求退换。
⑥ 向海关申报并提交原产地证书及运输单证。
关税优惠实行“明示制”,而非“默认制”,只有凭自贸区优惠证书享惠。如通关时不提供证书,即便协议税率是零,也不能享受协议待遇。